1.无论任何情况下的冻结,都是有一定期限的,超过期限如果不采取继续冻结措施的话,那么就会自动解冻。
毕竟银行卡内的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,法律还要保护个人的合法财产权,所以,未经有权机构、按照法定的程序采取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冻结他的银行卡。
2.银行卡的冻结基本上可以分成两类:一类是民事的冻结,一类是刑事的冻结。
民事的冻结主要是由法院来执行的,这种冻结的期限是一年。
涉嫌刑事犯罪的冻结主要是由公安机关、监察机关等冻结的,冻结的期限是6个月。
如果刑事案件生效以后,相关的罚金、追缴违法所得、责令退赔等进入强制执行环节,这时候参照的是民事冻结的期限,也就是一年。
3.上述6个月或者一年是单次冻结的最长时间。
无论是上述哪种冻结,在冻结到期之前,相关的国家机关都可以采取继续冻结的措施,继续冻结的期限还是以6个月和一年为限。
如果在一个月或一年的期限到期之后,没有采取继续冻结的措施,那么银行卡便会自动解冻。
4.一般情况下,民事冻结采取的都是限额冻结的措施,也就是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只进不出,超出这个额度,银行卡还是可以正常使用的。
比如限额冻结10万元,那么10万元之内银行卡是只进不出的,但是只要银行卡里的余额超过了10万元,超出的部分是可以正常使用的。
但是涉及刑事犯罪的,尤其是这张银行卡,如果用于存放犯罪所得,就可能采取全额冻结的方式,也就是整张银行卡只进不出、单向冻结。
5.在银行卡冻结的时候,相关的国家机关是不会提前通知当事人的,即便通知也只是在冻结之后。
甚至冻结之后都不通知,等待自己将钱打进去。
毕竟冻结打的就是一个突然袭击,目的就是为了拦截住可能再进来的钱。
6.要想解除冻结,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。
要么已经履行完毕相关的义务,要么已经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,对方当事人同意解除。
当然上述说的,忘了继续冻结的也是可以的。
7.冻结并不是一次性的,即便忘了继续冻结,只要相关的义务没有履行完毕,还是有可能继续新的冻结的。
而且如果在强制执行期间存在有履行能力而逃避履行的话,有可能会涉嫌犯罪——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。
8.如果相关人认为冻结错误的话,是可以向相关的机关提起异议的。
最常见的就是案外人提出来,这个银行卡是我实际使用的,里边的钱是我的,而不是持卡人名下的。
但是这个证明起来难度比较大,毕竟银行卡使用有规定,就是银行卡必须实名认证,银行卡不得外借。